根据《兰州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材料与能源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将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具体安排公布如下。
一、 组织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录取工作,并对我院研究生招生全过程实施领导和监督。
学院成立招生申请考核小组,具体执行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
学院成立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的思政考核工作。
二、考核方式及内容
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讨论和评估,在确保安全平稳、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拟采取现场考核的形式。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材料考核、笔试考核、面试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三、报名现场确认安排
参加报名现场确认的外校考生,须在确认前一天如实填写《校外人员入校预约表》(附件1)发至邮箱xjshi@lzu.edu.cn,待学院审核预约后方可来校参加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23年4月21日9:00-12:00、15:00-18:00
2.确认地点:贵勤楼A306办公室
3.确认对象:参加考核的所有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考生
4.确认时须出示的材料:
(1)已获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2)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研究生证原件;
(3)硕博连读考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4)持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者,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5)有在职单位的报考考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
(6)居民身份证原件;
(7)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考核承诺书》(附件2)原件。
以上证件和材料不全者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申请考核资格。
四、申请材料考核安排
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考核将通过专家在线上系统审核材料并打分的方式进行。
五、笔试考核安排
1.考核对象:不满足免笔试条件的普通招考考生(申请免笔试结果见附件3)
2.考核科目:《材料与能源学院2023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科目
3.考核时间:
专业英语笔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8:30-10:00
专业课笔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10:30-12:00
4.考核地点:格致楼1001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安排
1.考核时间:2023年4月22日14:30开始
2.考核方式:现场考核
3.考核内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具体由学院思政考核小组执行。
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准备,等候思政考核工作人员的安排。考核的具体分组情况将在考核前及时公布。
七、面试考核安排
具体分组考核名单及考核次序见《材料与能源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人员分组名单》(附件4)。
1.现场考核安排:
面试考核要求:
(1)采用PPT报告形式,现场考核学生PPT由本人自带至考场,每位考生的介绍控制在10-15分钟。面试提问环节15-20分钟(含5-10分钟的外语水平测试)。
(2)面试考核内容:
专业面试考核:主要包括考生个人基本信息(含毕业学校、专业、发表论文等),已开展科研工作与取得的成果(含解决的主要问题及途径、主要进展及本人的主要贡献等);博士期间的研究工作设想(结合提交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外语水平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外国语听、说、读能力,每一位考生以对话形式进行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考核采用“英文介绍+中文回答专业问题”的形式进行。
2.现场考核流程
按照学校相关工作要求,学院为考生提供考核面试室和等候室,避免人员扎堆聚集,做好现场的通风、消杀工作,保障考核场所安全。
(1)身份验证:考生出示本人身份证,由考核组秘书现场核验。
(2)面试开始后,考生进行PPT汇报,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专业面试提问等环节。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30分钟。
(3)考生面试结束后离开面试室,由工作人员协调下一位考生进入考场。
(4)面试结束后的考生不得泄露面试内容,如有违纪将取消考核成绩。
(5)考核全程录音录像,考核组秘书填写《兰州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面试情况登记表》,交学院妥善保存。
八、考核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 = 英语口语及听力面试成绩(百分制)×20% + 专业面试成绩(百分制)×80%;
考核总成绩 = 申请材料考核成绩(百分制)×30% + 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百分制)×10% + 专业英语笔试成绩(百分制)×10% + 面试成绩(百分制)×50%。
九、其他注意事项
1.学院将配合学校纪检监察人员做好考核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
2.请考生严格按照各环节的安排参加考核,未能按时参加各项考核的考生将按照自动放弃考核资格处理。
3.为确保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顺利开展,请各位考生于4月20日18:00前加入“23年材料学院博士招生”QQ群,群号:489616956,入群时请备注“考生姓名+报考方向+身份证号后四位”,以便管理员核验。
十、其他未尽事宜
按照兰州大学相关文件和《材料与能源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执行。
材料与能源学院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