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与能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与监督下,经笔试、面试、思政考核等环节的严格选拔,确定了拟录取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日至3日。
若拟录取考生放弃本次拟录取机会,学院将按照此次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
联系人: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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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能源学院
2023年4月1日
附件1:材料与能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一志愿)
附件2:材料与能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