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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能源学院微信群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1-06-26    字体大小T|T

为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更好地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加强学院日常工作沟通联络,及时高效地传达相关工作信息、通知,提高工作效率,学院建立“材料与能源学院工作交流群”。

为规范微信工作群应用,保障微信工作群运行高效、内容规范、信息畅通、友好互动,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材料与能源学院工作交流群”群成员须为学院在编在岗教职工,无关人员禁止入群,进群成员均采取实名制。工作交流群由学院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管理。

二、群成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网络信息管理规定以及本办法的相关规定;严格保守国家机密、学校机密及学院机密。

三、“材料与能源学院工作交流群”仅用于学院发布工作通知、传递工作信息及教职工日常沟通交流。群成员应时常主动关注群公告,便于获取信息,互相联系。

四、群内提倡正能量内容的原创和转发。禁止散布传播违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和违背中央、省、市、学校决定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禁止制造和传播谣言;禁止出现有违社会公德、不文明、侮辱性语言;禁止出现各种违规、有害信息;禁止出现与学院工作无关的非有效信息,如娱乐新闻、购物广告、点赞集赞等。

五、群成员在群内工作沟通时不应掺杂负面情绪,坚持正面交流,不出现个人情绪化言论,如对学校、学院有个人意见,可直接联系学院办公室或相关负责领导。

六、尊重群内他人发言,不出现不礼貌应答,不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或言语谩骂。

七、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各群成员如有更有利提高工作效率的意见或建议,可以及时反馈至学院办公室,学院将及时进行修改完善。

 

材料与能源学院

2021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