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建立更加合理完善的优秀生源选拔机制,强化导师与学位授权学科负责人在吸引优秀生源和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过程中的权利和责任,加强对考生基础知识、科研能力及发展潜力的考核,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报考兰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的普通招考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条件
符合《兰州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12月31日
报名网址:http://yjszs.lzu.edu.cn/lzubsbm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网上报名系统要求进行报名,详细情况和有关要求按《兰州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兰州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的要求执行。
温馨提示:
1.学院博士生导师数量持续增长,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有限,可能存在已列入招生专业目录的导师没有名额的情况。因此建议考生在报名前先联系报考导师。
2.学院2023年招收在职博士研究生(不含专项计划)的比例不超过5%,请有正式工作单位且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在职考生谨慎报考。
(三)报名考试费
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 号收费标准,报考普通招考方式的已获硕士学位和应届硕士考生报名考试费为每生200元,报考普通招考方式的同等学力考生报名考试费为每生290元,硕博连读考生报名考试费为每生110元。报名考试费均采取“网上缴费”方式进行缴纳。
网报时间截止前未成功交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信息无效。考生报名前请自审资格,网上缴费成功后,所缴纳的报名考试费不再退还。如确因报考院系、考试方式等信息填写错误需要再次报名的,考生须取消报名后再次报名缴费且生成新的报名号,历史报名信息将自动作废且已缴纳报名考试费不再退还。
(四)申请材料提交
不收取纸质版报名材料。所有报名材料在网上报名阶段均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同一类材料需按顺序合并为一个电子文档后上传。
1.身份证明材料
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需扫描在同一文件内后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
获相应学历后姓名或身份证号发生变更的考生,须同时上传公安机关出具的有关变更证明或《户口簿》对应变更页的扫描件。
2.考生学历(学籍)证明材料(考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交)
(1)已获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扫描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或硕博连读考生必须提交学士学位证书;
(2)在学硕士研究生考生上传研究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持境外学历(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基本申请材料
(1)《兰州大学2023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列表》;
(2)《专家推荐书》2份(由考生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独立填写,签名必须手写,其他内容手写、打印均可);
(3)《兰州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仅限硕博连读考生上传);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含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TOEFL成绩单,IELTS成绩单,GRE成绩单或其他外语能力证明材料等);
(5)加盖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已修硕士课程成绩单);
(6)科研成果证明或获奖证书:公开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专利等科研成果,以及其他各类科研获奖证书等材料(考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交),其中申请免笔试的成果请在成果首页空白处标记“申请免笔试”字样;
(7)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包括硕士论文题目、指导教师、论文摘要和创新性总结)或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摘要,在学硕士生(指硕博连读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不提交。
4.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查表(报考相关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交由考生所在省教育厅民教处(或高教处)审核签字盖章后的《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5.学院要求上传的其他材料
(1)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有教务部门盖章)扫描件;
(2)一份2000字左右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
(3)《附件:免笔试申请表》(仅限申请免笔试的普通招考考生上传)。
★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还须上传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须注明是否同意在职培养)扫描件。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上传中职或中职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若为公务员,须上传公务员身份证明扫描件)。
以上各类材料不全者,该次报名无效。逾期未在网上提交报名材料者,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五)考生申请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对照各项申请条件进行准考资格审核(凡材料不全或不真实者,将取消其报考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准考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并于报名现场确认前在材料与能源学院官网公示。
(六)报名现场确认
1.确认对象: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准考考生;
2.确认时间:预计2023年3月中下旬,若有变更将提前在学院网页上通知;
3.确认地点:材料与能源学院办公室(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贵勤楼A305室)。
三、考核与录取
(一)申请材料考核(满分100分,占30%)
学院根据考生报考一级学科或相近学科方向或相近研究方向分组,成立申请材料考核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由博士生导师或副高级及以上专家组成),根据考生线上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科研计划书进行考核,并给出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二)笔试考核(满分100分,占20%)
笔试考核主要分为专业基础知识与专业英语两方面,由学院统一安排和进行。笔试科目详见《兰州大学2023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1.专业基础知识:主要考核考生掌握学科基础知识的深度与广度。不指定参考书,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占最终成绩的10%;
2.专业英语:主要考核与学科相关的专业英语翻译与科技论文的写作能力,形式为英译汉、汉译英两种方式。不指定参考教材,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 100分,占最终成绩的10%。
以下考生可申请免笔试考核(如果获批则以满分记):
(1)硕博连读考生;
(2)考生近三年发表过SCI论文或获授权发明专利(不包含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其中论文需考生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考生为第二作者;专利需考生排名前三,且提供专利授权证书的复印件。
注:有其他重要成果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满足以上(2)中免笔试条件的普通招考考生,请填写《附件:免笔试申请表》并在报名系统上传,其提交的免笔试成果将在公示准考考生名单时一同在学院官网公示,请考生务必确保提供的各项成果真实有效。
3.同等学力考生还需要参加学院组织的政治科目考试以及本学科组织的两门加试专业课考试(具体见兰州大学2023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均不指定参考教材,考试时间为1.5小时/门,满分100分。政治科目、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有一门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面试考核(满分100分,占50%)
主要考核专业知识、外语水平、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心理素质与综合素质等。所有报考考生均需参加这一环节的考核。面试考核小组与申请材料考核小组相同。主要要求如下:
1.面试时间:30分钟;
2.面试内容:采用 PPT 报告形式,每位考生的介绍控制在 10-15分钟。内容包括:考生个人基本信息(含毕业学校、专业、发表论文等),已开展科研工作与取得的成果(含解决的主要问题及途径、主要进展及本人的主要贡献等);攻读博士期间的研究工作设想(结合提交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面试评委提问环节15-20分钟。
最终成绩 = 申请材料成绩 × 30% + 专业基础知识成绩 × 10% + 专业英语成绩 × 10% + 面试成绩 × 50%。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党委组织参加考核的考生如实填写《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并对考生填写的考试作弊等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安排专人(包括党政干部、考核小组专家、导师等)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通过与考生面谈的方式,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并给出考核评语和考核结论。考核成绩不记入面试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在学校当年下达至我院的招生指标内,按照导师本年度招生名额指标,坚持导师考生双向选择及择优录取的原则,分两轮进行成绩排名,并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1.第一轮成绩排名及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
学院将按照招生导师进行分组,对各招生导师名下报考考生的最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导师在多个专业招生时,对其名下的考生分专业进行排序),在导师的各专业招生限额(记为 X 个,下同)内,导师必须依次拟录取其名下最终考核成绩排在前 X 名的考生。当进入拟录取范围内的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时,视为考生放弃本年度攻读博士资格;当出现导师放弃拟录取其名下考核成绩排在前 X 名的部分或全部考生时,视为导师放弃本年度相应的招生名额。在多个专业同时招生的导师,有权自主确定其名额指标在各专业如何分配。
2.第二轮成绩排名及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
第一轮排名后未被拟录取的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将进入双向选择名单,学院将根据考生的最终考核成绩按照考核小组进行第二轮排名,此排名仅供导师和考生作双向选择参考用,不作为拟录取的唯一依据。
第一轮未招满或未招到学生的导师(仅限同一导师名下放弃拟录取的考生较多导致其无法招满或导师名下报考人数小于其招生限额的情况),可以依据剩余招生计划、导师意愿、考生意愿,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进入双向选择名单且经双向选择无法找到接收导师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若报同一导师的考核合格考生数多于该导师当年分配名额,超出名额上限的考生可自愿选择其他有指标的导师,若不愿选择其他导师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有下列情况的考生不予录取:
1.考核成绩不及格者(申请材料成绩 < 60分者,或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120分者,或面试成绩 < 60分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参加体检者;
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
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最终录取名单以学校和教育部审核通过的为准。
(六)体检
体检于新生入学报到后统一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且复检结果仍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四、招生纪律
参加笔试的命题教师和接触试题的工作人员均须严格执行试题的保密规定,在开考前不得向任何其他人员泄露笔试考卷的试题内容。整个考核过程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过程实行领导和监督,并主动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和研究生院的监督,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 号)规定。除参考书目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划定考试范围,本学科任何人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及考研辅导活动(包括社会上的考研辅导活动)。严格执行回避政策,凡有亲戚当年报考博士研究生,整个招生过程均要回避,不得参加。
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或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将由学校有关部门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或处分,直至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五、联系方法
联系部门:材料与能源学院办公室
联 系 人:石老师
学院网址:https://mat.lzu.edu.cn/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 222 号兰州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贵勤楼A305室
邮政编码:730000
联系电话:0931-8915855
六、其他
如有其它未尽事宜,将按照兰州大学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要求执行。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属于兰州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
兰州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
2022年11月22日
附件:免笔试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