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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度“兰州大学颇尔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0    字体大小T|T

各班级:

兰州大学颇尔奖助学金专项支持材料与能源学院人才培养,用于奖励材料与能源学院品学兼优的贫困学子,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根据《“兰州大学颇尔奖助学金”评审管理细则》,现将2024年度“兰州大学颇尔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兰州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一至四年级本科生。

    2.思想上积极追求进步,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能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品行优良,作风正派。

    3.二年级及以上年级申请者须为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一年级申请者需提供相关经济情况证明。

    4.除一年级新生外,其他年级申请者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前50%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等。

 6.奖助学金申请者要求无重修、无补考,有突出特长,英语通过四级、六级的学生优先考虑。

二、评选类别及名额分配

 

  “兰州大学颇尔奖助学金”奖助学金不分等级,均为4000/人。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年级

名额

1

2021

4

2

2022

4

3

2023

4

4

2024

5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申请人需提交《“兰州大学颇尔奖助学金”审批表》(附件1)和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材料撰写要求见附件2

  2、上述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ialin@lzu.edu.cn邮箱,纸质材料交至榆中校区至公楼B301办公室。

四、评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申请学生于101418:00前将签署过班级审核意见的审批表和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上述邮箱,纸质版报送至学院办公室。

注:班级审核意见由班长或团支书从申请人的思想道德、生活、学习等方面给出详细的班级鉴定。

 

2、学院学工组根据上交材料分别组织初评,确定拟推荐名单,并报“兰州大学颇尔奖助学金”委员会审核评审,确定最终奖励名单,名单确定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天。

五、注意事项

 

1.各班级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本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

2.评定过程中严格按照评定条件进行。

 

       附件1:“兰州大学颇尔奖助学金”审批表

       附件2:“兰州大学颇尔奖助学金”学生个人事迹材料撰写要求

 

                        材料与能源学院学工组  

                          2024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