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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 > 通知公告

材料与能源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5    字体大小T|T

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材料与能源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下达学院名额,我院结合各班级参评人数按照比例进行分配。分配原则见附件,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班级

班级人数

国家奖学金

国励人数

21材物

24

1

1

21材化

24

1

21功材

15

1

21新能源

22

1

22材物

29

1

1

22材化

22

0

22功材

19

0

22新能源

29

1

23材料类

101

2

2

总计

285

4

8

    注: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再参评当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评选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严格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校学〔2022〕23号)(附件1)有关规定执行。

    (二)国家奖学金申请必须符合参评学年必修课、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学习成绩排名和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条件。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未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可申请国家奖学金,证明材料需经学院盖章确认、学校审核。

     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2023-2024学年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中,参评学年必修课、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学院推荐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在班级排名前50%(含50%)以内,且为2023-2024学年学校发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春、秋季学期)。

三、工作安排

    (一)学生申请及学院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学生认真阅读评定工作要求,于9月27日12:00前在新学工系统提交申请,并将材料打包(文件夹命名为“申请奖项-班级-姓名”,如国家奖学金-2021材料物理-张三)发送至jialin@lzu.edu.cn,纸质材料交至至公楼B301,逾期不再接受申请。学院将于9月28日完成资格审查。

     1、国家奖学金:申请国家奖学金同学需提交学生成绩单PDF版(可在学校个人工作台下载)、国家奖学金审批表(附件2,填写规范见附件3)、个人事迹(附件4)及个人简介(附件5)。并加入QQ群1001261629。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同学需提交学生成绩单PDF版(可在学校个人工作台下载)、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5)、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附件6),并加入QQ群1001344121。

    (二)国家奖学金评定流程

    1、国家奖学金评选以参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和答辩成绩为依据,参评学生最终成绩=参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65%+答辩成绩35%,。根据最终成绩和名额分配情况评选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2、答辩以PPT汇报形式开展,每人5分钟,可分别从个人基本情况,2023-2024学年在德、智、体、美、劳方面的表现、取得的突出成绩等方面进行汇报。答辩时间初步定于9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在群内通知。

    3、答辩组由教师代表、辅导员等组成。

    4、学院将于9月29日-9月30日公示2024年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名单。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流程

    (1)当年获评国家奖学金学生不得参与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

    (2)学院将于9月29日根据学生日常表现、2023-2024学年综合测评和名额分配情况评选出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

    四、注意事项

     1、所有评奖证明材料务必真实,个人事迹、申请理由等不得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2、未尽事宜,以学院奖助工作组后续通知为准。

 

 

     附件

 

  兰州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