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与能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兰州大学2023年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安排,为保障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根据兰州大学相关文件精神,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进行,成立4个复试小组,分别负责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材料与化工专业复试工作。
学院成立技术保障小组,确保网络及其相关设备配备到位、运行正常,技术指导和故障排除及时。
二、复试名单确定
(一)参加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兰州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同时符合学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二)通过学院审核且同意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
(三)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人数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经材料与能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讨论和评估,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拟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复试由笔试、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部分组成。
(一)笔试(满分100分):主要为专业课测试,时间为150分钟,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科目为兰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科目。
(二)面试(满分100分):主要包括专业综合面试(专业素质、综合素质、能力考察等)及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等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并给出考核评语和考核结论。
四、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为3月28日-30日,为确保学院复试工作顺利进行,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进入校园参加复试。
复试笔试、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安排详见附件1。
(一)复试报到
复试报到时间:2023年3月28日8:30-12:00、14:30-18:00。
复试报到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贵勤楼A306室。
复试报到所需提交材料列表:
1.《准考证》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证》(应届考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入学时查验;
4.《毕业证》(应届考生不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学位证》(应届考生不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6. 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有教务部门盖章);
7. 获奖证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诚信复试承诺书》签字原件(附件2);
9. 对于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同意在职培养;
10.“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11.同等学力考生、专项计划考生及享受国家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具体参见《兰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中相关规定。
考生将以上材料的PDF扫描件或照片,在面试前3天(2023年3月27日前)以“压缩包”的形式发至邮箱lzumat@lzu.edu.cn,命名方式为“姓名-考生编号-复试材料”。未按时提交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学院对考生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联系材料提交不全的考生补充材料。(复试报到时请直接携带以上材料,由学院核查原件,复印件交学院留存)。
(二)笔试
笔试时间:3月29日上午9:00-11:30
考试形式为闭卷,满分100分。考生复试报到当天领取复试笔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考场按时参加笔试。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时间:3月29日下午14:30开始。
考核地点、形式、分组另行通知。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领取或者自行下载《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附件3),提前填写个人信息后携带考核表参加考核。
(四)面试流程
专业综合面试占比80%,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占比20%。面试共分为4组(分组名单面试前1-2天公布),每组安排不少于5名教师担任专业面试评委。
面试时间:2023年3月30日上午8:30开始。
各复试小组为考生提供等候室和面试室,避免人员扎堆聚集,做好现场的通风、消杀工作,保障复试场所安全。
考生出示身份证、准考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
面试流程如下:
①面试开始后,面试评委进行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②考生面试结束后离开面试室,由工作人员协调下一位考生进入考场;
③面试结束后的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面试内容,如有此类情况将取消考生复试资格;
④面试结束后,面试评委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⑤面试全程录音录像,由专人填写《兰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交学院妥善保存。
注:复试过程中,一旦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即行取消该考生复试资格。学院配合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做好复试过程的监督检查。
(五)复试费用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缴纳复试考试费50元/生,支付形式为支付宝扫码支付,复试考试费缴纳后不再退还,未交费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六)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的计算
各项成绩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记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其中,复试面试成绩 = 专业综合面试成绩 × 80% +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 × 20%。
2.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记分。
总成绩=(初试成绩 ÷ 5)× 50% + 复试笔试成绩 × 10% + 复试面试成绩 × 40%。
成绩公布:在材料与能源学院的学院网页(网址:https://mat.lzu.edu.cn/)对考生成绩进行公布。
(七)拟录取名单
根据总成绩排名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复试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学校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一个月内须与学校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
(八)体检
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九)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采取函调等形式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十)录取通知书
拟定于7月中上旬发送录取通知书。
(十一)导师确定
考生可登录兰州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官方网站提前了解学院各位导师的基本情况和研究方向,拟录取后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导师。
(十二)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且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信息公开公示
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在学院网页(网址:https://mat.lzu.edu.cn/)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名单及复试成绩等信息。复试期间如有疑问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一)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931-8915855
电子邮箱:xjshi@lzu.edu.cn
联 系 人:石老师
办公地点:兰州大学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贵勤楼A305室。
(二)学院申诉电话和电子邮箱
申诉电话:0931-8915757
电子邮箱:lzumat@lzu.edu.cn。
(三)学校申诉渠道
申诉电话:0931-8912168
电子邮箱:yzb@lzu.edu.cn。
研招办办公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贵勤楼B304室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兰州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