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与能源学院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通知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和《材料与能源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见附件1)要求,现将学院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及金额
2022年,学校划拨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5个,20000元/人;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2个,30000元/人。
二、申请条件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列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在职学习的研究生,修学年限原则不得超过学制规定的基本修学年限,延期阶段的研究生不再参加奖学金的评定。基本申请条件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6.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参与评定:
(1)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2)未按照研究生培养单位规定达到培养环节要求。
(3)在科研工作、实习实践和生活场所中,因个人违规造成一定损害的安全事故。
(4)学位课程考试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
(5)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类纪律处分。
(6)未按时注册又无正当理由。
(7)参加非法组织或活动。
(8)公开发表论文中存在违反国家安全要求的言论。
(9)其他有损学校声誉或经所在培养单位认定不得参评奖助项目的行为。
三、工作程序
(一)学生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于10月24日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并在智慧研工系统提交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具体为:
(1)《学术成果未重复使用及学术诚信承诺书》(附件2)。
(2)《国家奖学金及学业奖学金综合考核评议表》(附件3)。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两份,严格按照附件5要求填写)。
(4)成绩单及科研佐证材料。科研情况佐证材料包括:①科研成果列表,需标明成果分类属性(SCI分区及影响因子、EI、核心期刊、国际/内会议、发明/实用型专利等)并提供真实的作者排序;②论文首页扫描件;③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受理或授权证明(提供作者排序);④其他科研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学院评审
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情况初步确定入围名单。入围学生采用PPT分享的形式从德、智、体、美、劳(5个方面的具体内容见附件6《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第二部分(四)“改革学生评价,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5个方面进行汇报,评委根据学生汇报情况进行打分,学院根据打分结果确定初步人选,并在全院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复审公示。
(三)学校复审
学校对学院报送的复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四)资金发放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通过后,学校将奖学金发放至学生银行卡中。
四、其他说明
(一)国家奖学金成果认定时间为研究生在读期间取得的成果。参评过学业奖学金的成果可以再参评国家奖学金,参评并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成果不能再参评国家奖学金。参评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原则上须为兰州大学。
(二)根据学校要求,学院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结合研究生培养综合改革相关政策,统筹考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社会类奖助学金等奖项,重点考虑申请人思想素质、道德品行、科研成果、参加导师课题工作的情况,确保研究生奖学金正确的价值导向。
(三)在评定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研究生,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当年的奖学金参评资格,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直至取消下一年度奖学金参评资格。对于已发放的奖助学金,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严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学校将撤销荣誉并追回奖助学金。触犯学校相关纪律的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为确保顺利完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申请同学须严格按照时间进度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五)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须专款专用,严禁将名额拆分、组合或挪用。
附件:
材料与能源学院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