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学校奖助中心《关于2024年本科生评优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二)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三)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
(四)有良好的生活习惯,无不良嗜好和行为,注意个人卫生和环境整洁。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坚持出早操,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合格以上等级。
在上一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当年获各类荣誉称号的资格:
(一)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二)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三、评优类型及要求
(一)学生标兵
学生标兵称号授予在德智体美劳表现突出、全面发展的学生。经个人申请,民主推荐,可获得学生标兵荣誉称号。申请学生标兵称号的学生,其综合测评成绩在所在班级的前20%。获奖人数占参评人数的10%。
(二)优秀学生标兵
优秀学生标兵,必须从学生标兵中择优评选。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
1、各科学习成绩在85分以上,综合测评成绩在90分以上者;
2. 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
(三)优秀学生干部
1. 担任宿舍长以上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学习认真刻苦,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具有开拓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或者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中起到突出作用的学生干部,经审定可获得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申请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其综合测评成绩在所在班级的前50%,必修课和限选课成绩合格。获奖人数不超过本学院参评学生数的4.5%。
2.在校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工作的学生干部中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由所在部门提名推荐人选,并征求其所在学院的意见,经团委统一审核推荐。在宣传部相关岗位工作的学生干部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由宣传部提名推荐人选,并征求其所在学院的意见,经宣传部统一审核推荐。校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获奖人数占全校参评学生人数不超过0.5%,不占学院名额。
(四)优秀毕业生
优秀毕业生称号授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在所在班级前20%的2025届毕业生,比例为本学院参评学生的10%。
转专业学生参加原学院原班级的评优评定。校团委、宣传部和学工部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学生也要通过学工系统提交申请。
四、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及所在组织评审阶段(12月11日-12月19日)
符合条件的同学向班级、团学组织申请,由各班级、各组织根据学院下达名额、各奖项具体要求、申请人日常表现进行民主投票选举,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院学工组。
(二)学院审核阶段(12月19日-12月23日)
学院按要求进行审核,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学校审核公示阶段(12月24日-12月31日)
学生奖助中心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确认获奖学生名单。
五、评定流程及材料报送
请各班级、各团学组织于12月19日之前在班主任、辅导员的指导下完成班级、团学组织内的民主评定和公示,并将2024年本科生评优项目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alin@lzu.edu.cn。
附件:
材料与能源学院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