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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 > 通知公告

材料与能源学院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9    字体大小T|T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和《材料与能源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实施细则》要求,现将学院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及金额

2023年,学校划拨学院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2个,3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4个,20000元/人。

二、申请条件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列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在职学习的研究生,修学年限不得超过学制规定的基本修学年限,延期阶段的研究生不再参加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基本申请条件为: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实际行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发展潜力突出。

5.同等条件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1)担任学生干部并有突出贡献者;

(2)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举办的各类文体活动、学术交流

活动并有突出表现者;

(3)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并有良好表现者;

(4)其他需要优先考虑的情况。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参评国家奖学金:

1.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2.未按照学院规定达到培养环节要求。

3.在科研工作和实验实习实践活动中,因个人违规造成一定损害的安全事故。

4.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类纪律处分。

5.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注册。

6.参加非法组织或活动。

7.公开发表论文中存在违反国家安全要求的言论。

8.恶意拖欠学费。

9.其他有损学校、学院声誉的行为。

四、工作程序

(一)学生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于10月12日前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具体为:

(1)《学术成果未重复使用及学术诚信承诺书》(附件1,纸质版)。

(2)《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成果公示样表》(附件2,电子版)。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两份,严格按照附件4要求填写)。

(4)《国家奖学金及学业奖学金综合考核评议表》(附件5,电子版,期刊登记见《材料与能源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实施细则》附件3-2)。

(5)成绩单及科研佐证材料纸质版,包括:①科研成果列表,需标明成果分类属性(SCI分区及影响因子、EI、核心期刊、国际/内会议、发明/实用型专利等)并提供真实的作者排序;②论文首页扫描件;③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受理或授权证明(提供作者排序);④其他科研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纸质版材料报送至贵勤楼A305,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hli@lzu.edu.cn。

(二)学院组织评审

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初步确定入围名单。入围学生采用PPT分享的形式从思政素质、学业表现、学术贡献、社会服务等方面进行汇报(汇报时长8分钟以内,请申请同学提前准备PPT材料,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评委根据学生汇报情况和《国家奖学金及学业奖学金综合考核评议表》进行打分,确定初步人选,并在全院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

五、其他说明

(一)国家奖学金成果认定时间为研究生在读期间取得的成果。参评过学业奖学金的成果可以再参评国家奖学金,参评并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成果不能再参评国家奖学金。参评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原则上须为兰州大学。

(二)在评定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研究生,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当年的奖学金参评资格,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直至取消下一年度奖学金参评资格。对于已发放的奖学金,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情况,一经查实,将撤销荣誉并追回奖学金。触犯学校相关纪律的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为确保顺利完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申请同学须严格按照时间进度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学术成果未重复使用及学术诚信承诺书》

2.《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成果公示样表》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5.《国家奖学金及学业奖学金综合考核评议表》

 

 

 

材料与能源学院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