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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 > 通知公告

材料与能源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选聘启示

发布时间:2023-08-06    字体大小T|T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材料与能源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在读研究生,具备本科以上学历,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思想政治教育相关专业研究生。

3.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二、选聘人数

3人。其中城关校区2人,榆中校区1人(需为经济学院、文学院等在榆中校区住宿研究生)。

三、工作安排

1.请符合选聘条件的研究生于8月15日18:00前将个人《应聘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jhli@lzu.edu.cn。

2.学院将本着“公平公开、择优聘任”的原则开展选聘工作,并将选聘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且试岗合格后正式录用。

四、有关说明

1.津贴标准为1000元/人/月,按11个月发放。

2.为保证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聘期不少于1年。聘期已满1年且考核合格者也可参与应聘。

3.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选聘不受学院及学科背景限制,欢迎全校同学报名应聘。

4.有应聘意向的同学请扫码加入微信群咨询。

 

附件:附件:材料与能源学院兼职辅导员应聘登记表

 

材料与能源学院

202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