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与能源学院关于推荐评选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各班级:
接学校奖助中心《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本科生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年级 |
国家奖学金名额 |
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 |
2019 |
1 |
3 |
2020 |
1 |
3 |
2021 |
1 |
3 |
二、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及学院评审阶段(10月4日-10月6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10月5日晚24:00前登陆学工系统提交申请,并向学院提交电子申请材料;10月6日学院学工组组织材料审核、评审。
(二)学院公示阶段(10月7日-10月9日)
(三)学校评审公示阶段(10月10日-10月25日)
学校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三、工作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严格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校学〔2022〕23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国家奖学金申请必须符合参评学年必修课、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学习成绩排名和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条件。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未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经学院盖章确认、学校审核。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中,学院推荐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在班级排名前50%以内,且为2021-2022学年学校发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春、秋季学期)。
(四)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进行。
四、材料报送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Excel版)(附件1),要严格按照填写规范(附件3)认真填写。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3.《兰州大学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表》
4.《兰州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汇总表》
5.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个人事迹材料
6.学生成绩单
符合条件参评学生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至jialin@lzu.edu.cn
联系人:贾麟
联系电话:0931-5292032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Excel版)
材料与能源学院奖助工作组
2022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