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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通知

材料与能源学院2023年转专业接收方案

发布日期:2023-04-28 14:18:12【字体:[大][小]

为满足学生个性发展,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拟接收专业及名额

1.专业名称:材料类

2.拟接收人数:10人

二、申请条件

1.符合学校转专业管理办法的规定;

2.已修过高等数学、普通物理、普通化学三门课程或相当课程的同学转入后可不降级,但需补修材料科学基础I;其他需随下一年级学习(学籍转入下一年级);

3.学院组织面试,择优录取。

三、工作流程

1.通知发布与材料提交:学院发布转专业通知,学生于5月7日前通过学校OA系统提交转专业材料。

2.材料审核:审核学生提交材料,根据初审结果确定面试名单。

3.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名单: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备案,拟录取名单在教务处主页进行公示,正式录取以学校文件为准。

 

 

 

材料与能源学院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