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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能源学院2026年度本科生转专业接收方案

发布日期:2026-04-28 11:29:04【字体:[大][小]

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2025〕26号)和教务处《关于做好2026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精神,材料与能源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学生和学院双向选择的原则,制定《材料与能源学院2026年度本科生转专业接收方案》,具体如下:

一、接收条件

1. 满足《兰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2025〕26号)中的申请条件、申请类型,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政策规定;

2. 对拟转入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和一定的知识基础;

3. 同意材料与能源学院年级编入安排(参考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意愿、课程修读情况和拟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进行综合评估后,确定编入年级,一人一策)。

二、拟接收人数及申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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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程序

1.学生申请:申请人于4月30日至5月7日通过兰州大学个人工作台(my.lzu.edu.cn)服务大厅-学生服务提交“本科生转专业申请”,每名学生仅限提交一个转专业申请。

2.资格审查:5月15日前,学院将严格审核把关,完成申请转入学生的资格审查。

3.考核面试:5月29日前,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进行考核面试,并公示考核结果(5个工作日)。

4.确定名单: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拟接收名单在教务处主页进行公示,正式接收录取以学校文件为准。

特别提醒: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务必根据自身专业兴趣、专业发展潜质、已完成课程学时学分和正在修读的课程情况、个人学习能力及职业发展规划,仔细对照拟申请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

四、考核方式

学院组织专家组对申请人进行面试并依据面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需携带身份证、校园卡/学生证等可证明身份的材料。

五、咨询方式

联系方式:石老师,0931-8915855/0931-5292032,xjshi@lzu.edu.cn

联系地址:城关校区贵勤楼A305/榆中校区明远楼C421

六、意见反馈

任何部门或个人对学院本年度本科生转专业接收工作的组织过程及结果如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向材料与能源学院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lzumat@lzu.edu.cn

 

材料与能源学院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