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兰州大学“高科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山西高科华烨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兰州大学“高科奖学金”。根据《兰州大学“高科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现将2026年度“高科奖学金”评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材料与能源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全日制在籍本科生、研究生。
二、申请基本条件
1.思想上追求积极进步,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品行优良,正直诚信,作风正派。
2.学业成绩优良,无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或违纪受处分记录。
3.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科学研究、合作交流、企业实习、志愿服务等活动。
4.同等条件下,通过英语六级的学生或在学术创新及科研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优先考虑。
三、奖项设置及名额分配
(一)高科优秀学生奖学金
1.本科生创新奖学金
奖励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各1名,材料与能源学院7名本科生,标准为5000元/人。
评定条件:上一年度学习成绩排名、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本专业前50%,积极参与科研创新实践并做出科研成绩、取得科研成果的本科生。符合条件人数不足时,名额可空缺。
2.研究生科研奖学金
奖励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各2名,材料与能源学院14名研究生,标准为5000元/人。
评定条件:上一年度做出较为突出的科研成绩、取得一定科研成果的研究生。符合条件人数不足时,名额可空缺。
(二)高科榜样实践奖学金
1.高科学术实践奖学金
评选范围为材料与能源学院研究生,标准为10000元/人。
评定条件:赴境外国际知名高校进行3个月以上学术科研交流并表现优秀的研究生,根据交流期间表现的情况分两次发放,赴国境外参加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并做现场报告的参考执行,获奖名单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由奖学金评定工作组确定。
2.高科企业实践奖学金
评选范围为材料与能源学院研究生,标准为10000元/人。
评定条件:愿意赴社会企业开展3个月以上实习实践且表现优异,根据实践表现情况分两次发放,获奖名单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由奖学金评定工作组确定。
四、材料报送
1.申请人需提交《兰州大学“高科奖学金”审批表》(附件1)和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材料撰写要求见附件2。
2.成绩单(加盖学院或教务处/研究生院公章);
3.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申请高科榜样实践奖学金者需提供:邀请函、派出证明、实习协议、实践报告、现场报告证明等)。
4.材料与能源学院参评研究生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wangtinghui@lzu.edu.cn,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城关校区贵勤楼A305办公室;本科生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ialin@lzu.edu.cn,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榆中校区数理核组团C421办公室。其他相关学院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的提交方式,请按各学院具体通知要求执行。
五、评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各学院申请学生于4月27日10:00前将签署过班级审核意见的审批表和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报送至各学院对应办公室。
注:班级审核意见由班长或团支书从申请人的思想品德、生活、学习、科研创新等方面给出详细的班级鉴定。
2.材料与能源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别组织初评,确定拟推荐名单,报“高科奖学金”评定工作组审核,确定最终奖励名单后公示不少于3天。
材料与能源学院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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