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与能源学院关于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材料与能源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下达学院名额,我院结合各班级参评人数按照比例进行分配,其中国家奖学金获奖比率为3%,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比率参照班级家庭经济困难人数占比。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班级 | 总人数 | 国家奖学金名额 | 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 |
22材物 | 29 | 3 | 1 |
22材化 | 22 | 1 | |
22功材 | 19 | 1 | |
22新能源 | 29 | 1 | |
23材物 | 24 | 3 | 1 |
23材化 | 22 | 1 | |
23功材 | 20 | 1 | |
23新能源 | 32 | 1 | |
24材料类 | 119 | 4 | 2 |
316 | 10 | 10 |
注: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再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评选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严格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校学〔2022〕23号)(附件1)有关规定执行。
(二)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必须符合参评学年必修课、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条件。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未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经学院盖章确认、学校审核。申请学生2024-2025学年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中,参评学年必修课、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学院推荐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在班级排名前50%(含50%)以内,且为2024-2025学年学校发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春、秋季学期)。
三、工作安排
(一)学生申请及学院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学生认真阅读评定工作要求,于10月8日24:00前在新学工系统提交申请,并将材料打包(文件夹命名为“申请奖项-班级-姓名”,如国家奖学金-2022材料物理-张三)发送至jialin@lzu.edu.cn,逾期不再接受申请。学院将于10月9日完成资格审查。
申请国家奖学金同学需提交学生成绩单PDF版(可在学校个人工作台下载)、国家奖学金审批表(附件2,填写规范见附件3)、个人事迹、简介(附件4、5)及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并加入QQ群994150352。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同学需提交学生成绩单PDF版(可在学校个人工作台下载)、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6)、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附件7),并加入QQ群994033761。
(二)国家奖学金评定流程
1、国家奖学金评选以参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和答辩成绩为依据,参评学生最终成绩=参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65%+答辩成绩35%,。根据最终成绩和名额分配情况评选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2、答辩以PPT汇报形式开展,每人5分钟,可分别从个人基本情况,2024-2025学年在德、智、体、美、劳方面的表现、取得的突出成绩等方面进行汇报。答辩时间初步定于10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答辩组由专业教师代表、班主任、辅导员等组成。
4、学院将于10月15日-10月17日公示2025年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名单。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流程
(1)当年获评国家奖学金学生不得参与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
(2)学院将于10月15日根据学生日常表现、2024-2025学年综合测评和名额分配情况评选出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
四、注意事项
1、所有评奖证明材料务必真实,个人事迹、申请理由等不得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2、未尽事宜,以学院奖助工作组后续通知为准。
兰州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
2025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