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与能源学院2023年度隆基教育教学奖、本科教育教学组织管理奖拟推荐人选的公示
根据《兰州大学隆基教育教学奖评定办法》(校教〔2022〕103号)《兰州大学本科教育教学组织管理奖评定办法》(校教〔2022〕104号)规定和《关于申报2023-2024学年兰州大学“隆基教育教学奖”和“本科教育教学组织管理奖”的通知》(校教发〔2023〕98号)要求,经个人自荐,学院研究,决定推荐张加驰参评隆基教学名师奖,电子显微学团队(负责人:彭勇)、普通化学教学团队(负责人:李天荣)、刘文晶、王丹参评隆基教学创新奖。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1月23日-11月25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实名向学院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931-8915855
电子邮箱:xjshi@lzu.edu.cn
材料与能源学院
2023年11月23日